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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扎的源流和发展手工纸艺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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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扎的源流和发展

        

      纸扎,在民间有很多不同的称谓,如扎作、糊纸、扎纸、扎纸库、扎罩子、彩糊等。广义的纸扎包括彩门、灵棚、戏台、店铺门面装潢、匾额及扎作人物、纸马、戏文、舞具、风筝、灯彩等。狭义的纸扎指的是丧俗纸扎,主要指用于祭祀及丧俗活动中所扎制的纸人纸马、摇钱树、金山银山、牌坊、门楼、宅院、家禽等焚烧的纸品。本书所涉及的纸人纸马主要是指与民间丧葬及祭祀活动相关的纸扎,简称为“纸扎”。 

迄今发现最早的纸扎实物,是1973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阿斯塔那唐代古墓群中发掘的纸棺。棺体骨架用细木杆扎成,从前至后,有五道弧顶支撑作支架,再糊上废纸,外表为深红色。此棺长2.3米,前高0.87米,宽0.68米,后高0.5米,宽0.46米。纸棺糊制的废纸,大多是唐天宝十二年至十四年(公元753年~755年)的庭西、西州一些驿馆的马料收支帐单纸。根据考古现场遗迹分析,安葬死者时,先将死者放在一片糊有废纸的苇席上,然后再罩扎制纸棺。根据墓主人随葬品买地券上的记载,年代为唐大历四年(公元769年),这具特殊的纸扎棺材距今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

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纸扎称谓及主要用途不尽相同。北宋称为“装銮作”“打纸作”“冥器作”“纸铺”等。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每年七月十五中元节的前几天,市井街坊里开始卖冥器靴鞋、幞头帽子、金犀缎带、五彩衣服等,这些都是扎好架子糊上纸制成的。其中还记载:“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书中描述每年从九月下旬开始卖冥衣靴鞋、席帽衣缎,为的是在十月的朔日祭祀之用。根据明人著如梦录所述,专门从事纸扎制作的人称为“扎彩匠”,其经营场所为“纸扎铺”“纸马铺”“纸马香铺”等。纸扎铺也卖“寸鸹扇子”,有扎彩匠扎“显道神”,其头约有五尺高、六尺围圆,这种纸扎是王府出殡时都要使用的。清代于敏中曾在日下旧闻考记载了京城办丧事出殡的情形以及纸扎的样子。书中描述的大意是:当时办丧事出殡的花费很大,参加出殡的人多达五百人,有丧车、铭旌。铭旌高达五丈,上面缠绕着帛布,一次丧事要耗费一百多匹帛,还有香亭幡盖仪从等(图11)。另有用纸扎糊的供奉物品,仅是纸糊扎的房屋就有数十间;出殡的路上,还有专门在死者棺木旁歌舞的优童,一路上跳竿走马,表演一些戏曲。帝京景物略也有记载,十月朔日,民间有这样的习俗:纸扎作坊用五种颜色的剪纸做成男子的衣服,有几尺长,称为“寒衣”,几乎家家要在夜晚祭奠,在家门前将寒衣焚烧掉,称为“送寒衣”。各种文献的记载说明,历史上纸扎的样式是多样的,在民间丧葬或祭祀活动中的使用非常普遍。

供奉纸扎与民间的祭祀活动密切相关,其形成是原始社会以来墓葬殉葬俑的发展和演变的结果,用丧俗艺术形式来悼念死者,对世人来说能起到安慰和调节伤感的作用。最初的殉葬品,可能是用活人活物来充当的。奴隶社会,贵族死后盛行以活人殉葬。到春秋战国时期,人们意识到这种行为过于残酷而逐渐被废除。从历史文献记载来看,最早的俑,可能是用茅草扎成的草人,孔子称之为“束草为人形”的“刍灵”。后来又发展为用木偶人陪葬,大体上可以看出有些像人形,古代统称为“明器”。

作为明器的俑有各种形态,据古明器图录记载,“介士”为主人守卫,“奄竖”可以为主人“随侍”,“侏儒”可以为主人“作剧”。秦汉以后,由于制陶业的发展及普及,陶制俑又逐渐代替了牛、羊殉葬品及木俑。从陪葬俑的逐渐变化过程可以看出,手工业的不断进步,推动人类文化不断发展,并使一些陋习被废除,丧俗艺术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变革,因而便出现了像秦始皇兵马俑那样壮观的随葬规模。汉代实行“举孝廉”,在政治、伦理、道德诸方面,都以孝为标准。为倡导孝道,提倡厚葬,俑及其他明器的制作规模之大、样式之丰富,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唐宋之际,随葬明器及俑仍有一定规模,丧俗文化又融入外来文化的因素,加上中国道教文化和儒家思想的影响,灵魂升天的“生命二元论”信仰更加普遍,与之相关的丧葬及祭祀用品也出现了新的形式。造纸术发明并成熟以后,纸被运用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到北宋时期,烧纸俑、纸马开始盛行,纸扎成为宋代以来丧葬习俗艺术的主要类型之一,遍及我国各民族。纸材料的诞生和普及是纸扎艺术发展的首要条件。随着宋代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发展,丧俗纸扎形成一个专门行业,京城有专门经营纸扎的“纸马店”。宋人吴自牧在梦粱录中曾提到杭州繁华市场的“舒家纸扎铺”“狮子巷口徐家纸扎铺”。明清之际,纸扎成为丧俗和鬼节的主要用品。

从一些地方志记载来看,明清纸扎工艺之精湛远远超过宋元,应用也更广泛,成为当时各个阶层丧俗和祭祀活动的主要用品。值得注意的是,自宋代以来,丧事必需供佛,或请僧道为死者祈祷祝福,到元明清直至近现代一直延续这种风俗习惯。丧祭过程中要用纸钱、纸人、纸马、纸房子、纸供具,以礼待鬼神。祭祀丧俗主要目的在于厌胜、巫术、符咒、兆验、占卜等。由于人们迷信灵魂,便出现了各种招魂、拘魂、礼魂、送魂的丧俗形式。从史前时期陪葬的石器、玉器、陶器,到后期的青铜、漆、木、瓷类的明器和俑,以至宋代之后出现的纸扎祭灵,表明丧俗活动也通过种种样式表达人类的情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当人类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还处于模糊阶段时,对尸体的处理很简单,其情境为,易·系辞传中记有:“古之葬者,原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这种埋葬方式近乎于对待野兽。随着社会礼仪、伦理观念及感情因素的加强,人们便把丧葬列入人生中重要的礼仪之一,这源于生者希望故去的亲人在冥世也占有更多财富,生活得更好的心理。随着丧俗规模的不断扩大,丧俗艺术也根据土葬、火葬、水葬、天葬等不同的葬俗形式而发展起来。

考古发掘及有关史料表明,唐宋之前,绝大部分俑和明器是用不易腐烂的硬质材料制成,如石器、玉器、漆器、青铜、陶器、瓷器等等,宋代之后,随着佛、道文化对民众的影响,焚香、烧纸、焚烧纸人纸马便随灵魂升天的“生命二元论”意识而逐渐兴起。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丧俗艺术形式也在演变,对鬼魂的崇拜更倾向世俗化、功利化,更注重人情。人们或因表达对死者的哀思,或利用悼念形式减轻对死亡的退避、恐怖之情,或者出于相信死者的灵魂存在而彼此转生,死者家属都要尽其义务,按当地风俗习惯,进行各种丧葬活动。如常见的丧舞、哭丧、扎台唱戏、鸣放鞭炮,制作各种明器及武俑、乐俑、伎俑、侍从俑和纸糊马车等,或将死者的生平和相关的民间故事、鬼魂传说、宗教活动刻画在墓室、棺椁、棺罩上,或建造陵墓、塑像、立碑等等,这些丧俗活动,都采用了丰富的艺术样式。

在长期对自然和为生活的抗争中,人类创造了一种能安慰悲伤、调解消极感情的方式,即用祭祀来供奉先人,用丧俗形式来悼念死者。近代民间,“喜丧”的形式较流行,这是人们对丧事处理的又一新的样式,它不象以往的只是单纯信仰鬼魂,而更多注重人生观念和情感表达。百姓对鬼魂有了多种解释,有时认为鬼魂可有可无,有时又使之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在日常生活中,把奇怪的不可思议的事说成是“出鬼”,又把某些疾病说成被死者鬼魂所缠而致。这种迷信观念是原始鬼魂观念的发展和衍变,人们的鬼魂意识也失去了它原本的含义。

“喜丧”风俗对丧亡的理智而达观的态度显然受到了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的影响。至迟在唐代,喜丧风俗就已兴起。旧唐·音乐志记载当时制作一种偶人,称为“窟磊子”,也叫做“魁磊子”,用以“嬉剧歌舞”,是一种“丧家之乐”。宋至明清丧事期间,搭台演戏,乐队鸣奏。棺罩上扎制戏出,主题为人或动物,其目的是取悦于鬼魂,以庇佑死者家族。人们认为在殡尸期间,对于刚离开人世的亲人应给予一种慰藉。一切哭丧、吊孝、祭祀、守灵、送纸钱、烧纸马等都不外乎是为取悦于鬼魂而安慰亲属的具体做法。丧俗的所谓“颂鬼”,实际上是安慰人,所以丧葬扎俗发展为“喜俗”形式,使祭祀更体现为深厚的人情味。这充分表明了中国人强烈的感情色彩,带有人类最朴素、最纯真的感情色彩。在丧葬用品中,从俑、冥器到纸人纸马的衍变,表明了民俗艺术的沿续和发展,是生存在民间社会的“活化石”。